資訊安全驗證項目納入「電動車充電設備」BSMI自願性產品驗證

為保障民眾使用「電動車充電設備」之產品安全性,現考量具有連網功能之「電動車充電設備」從遠端管理設備並提供服務可能產生資訊安全風險疑慮,標準檢驗局於112年6月29日公告修正「電動車充電設備」VPC制度納入資訊安全驗證,強制實施日期自113年7月1日起。

修正前驗證標準將自113年7月1日起停止適用。